欲善其事 先利其器——深圳市卫生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析会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推动责任政府与法治政府的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卫生监督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深圳市卫生监督局于2014年8月底召开行政处罚案件评析会。会议由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局领导吴坤森主持,局长刘、副局长张洪、局领导钟文可以及市卫监局各科室共计70余人出席并参加了本次评析会。

  李家宏律师担任本次评析会主讲人,他围绕程序、证据、文书和处罚4个方面15个小类的内容,从法律理论出发,结合实际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法律依据,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风险进行全面、详细的评析,并提出专业的建议,并就当前卫生监督执法疑难问题与在场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全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会,认真听取李律师的专业点评,会后均表示收获颇丰。

  刘局长对本次评析会进行总结。他高度肯定了案例点评活动的重要性,认为行政处罚案例评析会从2009年开展至今,对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后还需不断加强;同时,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刘?局长对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从查缺补漏、重视办案质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建立审核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严格要求:首先应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杜绝反复发生同类错误;其次执法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在执法工作程序上应合法有效,规范执法流程,注重办案质量,将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再次执法人员应在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提升自身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最后各业务科室应建立审核制度,专人专项负责,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保证案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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