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打通卫生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河南省为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亮剑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净化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全省各地积极创新方法。河南省许昌市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设立网络专线,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打通了卫生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取得明显成效。

  一、设立网络专线

  许昌市卫生局设立了网络专线,分别与市检察院和监察局实施对接,建立了“许昌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准确、全面第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查处的案件在立案后3日内、结案后5日内分别将案件信息录入平台(录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处罚依据、处理结果等),避免“录入的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未录入”等情况发生,全面接受检察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实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网络在线监控。对于行政案件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决不允许出现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情况,对隐瞒案件、该移送不移送,或者“以罚代刑”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现信息共享

   许昌市卫生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资源共享作用,积极推进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按照《河南省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由检察院牵头制定了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案件线索进行提前研判定性,联合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确保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和证据的合法性,缩短移送时间,保障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案件的有效衔接,提高了卫生执法效能。

  三、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许昌市做到了“开通一个系统,打通一个平台,卫生监督信息实现了与刑事司法部门的共享”。自开通信息平台以来,许昌市每一件卫生监督案件信息都上传平台,经过多部门审查,保障了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截至目前,该市卫生行政执法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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