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娄底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管工作,湖南省娄底市卫生监督所采取日常监督及专项督查有效结合的方式,于今年3月至7月对娄底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集中处置是否严格按照分类收集、消毒、毁形、暂时贮存、按要求自行销毁的方式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行为以及医疗废物处置记录是否完整等。
目前,市直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有34家。大部分医疗机构建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有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及包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符合规定、相关人员有卫生防护措施。但少部分机构存在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暂时贮存间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监督检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要求各医疗单位要从传染病防治和维护生态环境的高度出发,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24个管理不到位、防护意识差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行为,保障了医疗卫生安全。(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