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及医院感染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效遏制医源性感染事故发生,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环境。湖南省郴州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郴卫函[2014]134号),并于2014年7月15日-21日组织医疗行政管理人员(院感专家)和卫生监督员共15人,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县级和县级以下开展浸入性医疗行为的各类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了1家县级综合医院、2家乡镇(或中心)卫生院、2家社区服务中心、5家其他医疗机构(如职工医院、门诊部、专科医院、民营医院、诊所等)。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标准》评分。重点检查了医院感染管理有关组织机构、制度、重点环节医疗感染控制、多重耐药菌感染、无菌技术和无菌操作、院内感染控制监测、医务人员手卫生、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消毒药械管理、医疗废物及污水管理等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检查发现二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医院的布局设施及工作流程不合理、未严格按照消毒隔离技术规范操作、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和消毒药械未索证或索证不全、未建立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等。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要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高认识,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责令被检单位立即整改,依法依规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郴州市卫生局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标准》计分汇总后,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被立案查处。(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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