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强业务指导 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保障全市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顺利开展,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按《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卫监督〔2014〕9号)要求,于5月4日至7月4日,对涪陵区、潼南县、巴南区、城口县、大足区、铜梁县的专项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并对部分婴幼儿沐浴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

  针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的内容,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对上述6个区县的专项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会同当地卫生监督员对各地部分婴幼儿沐浴场所的卫生许可情况、设施类别、场所通风情况、供水类型、卫生设施、空气消毒、池水更换频率、公共用品消毒设施、布草存放、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手部消毒、水质监测、空气监测、水温控制、卫生管理制度的制订、卫生管理档案、传染病报告、场所周边卫生状况、卫生安全隐患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在调查中向各地卫生监督员讲解了此次调查任务的目的、调查方式以及调查的重点内容。

  通过此次指导,为全市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对促进区县环境卫生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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