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2014年第二季度医疗广告监管工作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重庆市卫生局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药品广告监管的通知》(渝卫?2013?18号)要求,重庆市39个区县于2014年6月开展完成了第二季度医疗广告监管工作,7月完成了2014年第二季度《虚假违法(超范围)医疗广告信息表》上报。

  二季度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有10个区县上报了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情况,29个区县为零报告。全市共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48个,其中,医疗机构13家,非法行医游摊1个,非医疗机构(按摩店、药房、养生馆)34个。在查处的13家医疗机构中,警告6家,责令改正6家,移送1家。对1家游摊进行了取缔和拆除,对34家非医疗机构非法自制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了拆除。

  接下来,重庆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按照要求大力开展医疗药品广告整顿工作,坚决打击虚假医疗广告,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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