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完成活性炭和超滤膜滤芯重点监督抽检工作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涉水产品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07号)精神,按照《2014年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省总队派出监督员于近期对10家活性炭和超滤膜滤芯的经营销售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检。

  重点监督检查了经营单位是否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同时按要求进行了现场随机抽样,共抽取4个样品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了活性炭滤芯及超滤滤芯的监督管理,规范了经营销售单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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