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组织开展全省三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服务领域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前全省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即将要开展的全省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需要,2014年7月15日-17日,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自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和16市的市级三级综合性医院的负责人和医院医务、院感部门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处江文处长、省卫生监督所杨志平所长、徐庆华副所长和董仕林副所长出席了开班仪式。江文处长受委领导李劲风副主任的委托就举办此次培训的背景、意义、目的和要求作了讲话。江文处长在讲话中指出,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安徽省在打击非法行医和强化医院管理的双重作用下,全省医疗服务市场逐步得到净化,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但是,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些违法违规行为并未彻底杜绝,仍有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违法违规情况时有发生。江文处长强调,随着我国卫生计生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新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不断制定颁布,只有及时了解、准确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工作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此次培训对于提高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的法制意识和自觉性,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江文处长强调,各医疗机构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法律法规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

  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杨志平所长在说话中指出,省卫生计生委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自7月份起对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级三级综合性医院开展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希望大家参加培训后,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在随后的培训中,授课老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内容,重点就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医疗技术、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院感染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法规要求进行了培训,并对即将开展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解读。本次培训授课内容既注重理论知识,又紧贴工作实际,深入浅出,指导性强,广大学员们普遍反映良好。培训结束后,对全部受训学员进行了培训测试,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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