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加强消毒产品监管力度 规范医疗机构消毒产品使...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消毒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卫监所字〔2014〕29号)要求,全市17个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认真落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14年5-6月,全市完成了对医疗机构购入和使用灭菌剂、灭菌器械、皮肤粘膜消毒剂、化学指示物和生物指示物等消毒产品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按时上报了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活动全市出动监督员467人次,监督检查一级以上医疗机构174家。抽查灭菌剂73种、皮肤粘膜消毒剂314种、灭菌器98种、化学指示物163种、生物指示物52种、其他类消毒剂和消毒器械131种, 共计6大类831种消毒产品。重点对医疗机构索证、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在产品有效期内,标签说明书是否合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抽查结果表明,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建立并执行了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均能够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符合规范要求,产品均在有效期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医疗机构索证不及时的情况,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立即改进。医疗机构均大力配合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对医疗机构消毒产品使用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消毒产品使用行为,督促了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购进和使用消毒产品。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7个区县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医疗机构消毒产品规范使用的培训和指导,营造和谐有序的首都消毒产品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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