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行个体诊所“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日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打击非法行医有关工作要求,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医疗秩序、规范依法执业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医疗服务长效监管机制,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个体诊所实行“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个体诊所“统一诊所标牌、统一信息公示、统一监管档案”三统一工作,全省个体诊所“三统一”工作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作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机制创新,本次“三统一”工作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推行,推行个体诊所“三统一”的对象包括普通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等城镇各类诊所。

  为统一、规范推行个体诊所“三统一”工作,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专门设计了诊所门头牌匾制作式样、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制作式样,统一规定了个体诊所卫生监管档案格式和内容要求。通过统一诊所标牌便于群众识别,合理正确择医;通过公示诊所执业信息、医务人员信息以及卫生监督等相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监管合力;通过统一监管档案,加强监管力度,规范诊所执业行为,提升诊所自我管理水平。

  为了规范实施个体诊所“三统一”工作,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三统一”相关工作机制,卫生监督与医政医管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全市推行“三统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验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个体诊所“三统一”规范化内容的落实结果作为年度校验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把打非工作与推行个体诊所“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督促、帮扶和指导个体诊所的自我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严厉查处无证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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