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卫生监督所联合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全省民营医疗机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以“执法监督与指导帮扶结合、法制教育与行政处罚并重”为指导思想,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人员资质、文书管理、广告发布、母婴保健技术、医疗美容等以及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使用管理、血液贮存、消毒及检测等情况,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我所均交由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查处,并要求各设区市将查处整改情况限期上报。
此次检查,以监督档案为基本、以制度为抓手,增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有效规范全省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同时,也对基层卫生监督员进行针对性强的现场培训和指导,带动各设区市的工作开展,促进全省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同时,我所在几年的医疗服务市场监督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监督检查通报制度、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法人教育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制度、约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套医疗机构长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