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结束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省卫生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鄂卫监局发[2014]6号),按照“提高示范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吊销关停一批”的原则,于2014年3月至5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省各地市联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生产;是否改变许可时生产车间布局、条件;生产过程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原辅料的采购、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原料库是否有卫生部禁止添加的物质和成分;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生产消毒产品出厂前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的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等内容。

  从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厂家生产地址迁移不进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有的生产企业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擅自改变生产车间布局,甚至挪作他用;部分需要30万级净化车间的消毒产品生产场所仍未达到标准;有的生产环境脏乱,仓储无分区标识,人流、物流交叉,原料和成品未离地离墙存放,从业人员不穿工作服生产;有的出厂检验记录不完善;有的产品说明书、标签内容不合格;有的消毒产品上市前未进行安全评价告,从业人员未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27家单位进行整改,对38《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向省卫计委申请延续的提出注销意见,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或有违法行为的,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本次消毒产品专项清理整治,是全省第一次大规模的省地市联动检查,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245人次,武汉、黄石、黄冈、鄂州、荆州、宜昌、仙桃、潜江、荆门、应城等市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44家(咸宁、孝感、襄阳市未上报),其中未生产的23家,已关闭的3家,找不到生产地址的2家。省卫生监督局对武汉市青山区、蔡甸区、新州区、东西湖区、?口区、东湖开发区、黄冈市、荆州市、宜昌市、咸宁市、襄阳市等地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摸清了各地消毒产品本底情况,针对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问题的暴露,为今后全省消毒产品的监督模式转型提供了依据。下一步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大督察、指导、培训力度,加强行政许可与监督的信息沟通,加大许可后的监管,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检验专业技术的培训,促使企业提高自身的卫生管理水平和自律行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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