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和《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1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湖南省各市州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扎实开展专项行动,非法行医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医疗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抵制非法行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2014年2季度,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16号)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2014年4月10日8时30分,长沙市卫生局举行 “2014年长沙市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湖南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开超、卫生监督处处长钟磊石,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辉、副局长黄跃建,长沙市卫生局副局长欧志明等出席本次启动仪式。龙开超副厅长代表湖南省卫生厅作了重要讲话。此次行动当天,长沙市共取缔非法行医窝点29家,没收药品37箱,没收医疗器械11箱,没收牙科诊疗椅3台,没收中药柜6个,拆除医疗广告牌匾6个。
二、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州在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将专项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监管,着力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问题,根据湖南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
各市州进一步完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强化部门交流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查办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长沙市卫生局牵头组织长沙市食药局、长沙市公安局以及长沙市、县两级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召开长沙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题联席会议,会上与多部门交流了打击非法行医的经验和心得,收集参会人员对长沙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长沙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了周密部署,并联合市公安局、市食药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卫发〔2014〕40号),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大力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
各市州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舆论监督机制,多次邀请湖南都市频道、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新闻报道。通过媒体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危害性,提高安全就医意识,同时震慑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专项整治中,卫生执法人员将取缔公告张贴在醒目处,向周围群众公示无证非法行医点及举报电话,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抵制非法行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五、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紧紧抓住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做到每一个案件线索不放过,行政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决不姑息迁就,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4年2季度受理实名举报159件,办结147件,反馈144件,举报人满意达99.31%。
六、加强督查指导,巩固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我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卫监督发〔2013〕18号)和《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办发〔2013〕39号)要求,5月上旬,省卫生厅组织7个督查组,统一方法、统一内容,轻车简从,对全省14个市州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采取查阅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卫生监督档案资料,开展电话回访调查、暗访、群众评议调查、现场抽查被监督单位等方式进行。此次督查,检查市、县两级卫生局共30家,医疗机构76家,并随机抽查了32条街道,检查医疗服务市场情况。通过督查、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执业行为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巩固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有力的推动了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
据统计,2014年2季度共查处无证行医违法案件45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