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是指具有消毒服务条件和能力,能够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机构或单位。为规范深圳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卫生,保障广大市民的餐饮消费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以及深圳市卫生监督局201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深圳市卫生监督局联合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4年4、5月份对我局监管的全市3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具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专项监督抽检的餐具依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进行检测,检验项目为感官、余氯、大肠菌群、致病菌四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和烷基(苯)磺酸钠。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具550 份,其中合格531份,产品合格率为96.5%,;不合格餐饮具19份,不合格项目是大肠菌群和烷基苯磺酸钠;不合格企业8家。与去年,餐饮具合格率大幅提高。本次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将通过媒体和深圳市卫生监督局网站向社会通报。对于专项监督抽检中餐饮具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我局正在将依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