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防止因介水疾病和健康危害事件发生,6月上旬,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原效国副所长带领环境卫生科监督员,对省直管的五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有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以及游泳池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浸脚消毒池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消毒产品的索证管理等。现场还对游泳池和浸脚池的余氯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检查,五家游泳场(馆)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记录基本完善,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均建立了水质公示牌,配备有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余氯检测设备等,抽查10名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游泳场所使用的消毒剂均为优氯净。现场抽检游泳池、浸脚池余氯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另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投放消毒药物的方式和剂量不规范、净水剂及消毒产品索证意识比较薄弱等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整改意见。下一阶段,山西省卫生监督所仍将针对暑期游泳人数日益增长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场所。(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