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召开2014年度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员工作会议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加强2014年全市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管工作,提高全市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员理论知识以及业务能力水平, 5月23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2014年天津市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员工作会议。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医疗监督处邢路微处长、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娄云主任、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戴金增处长出席会议,各区县监督所主管所长、科长、监督员约70人参加此次会议。

  本次工作会议内容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娄云主任就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同大家做了交流,她指出要按照“力求不发生”的目标,全面做好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力争早发现”的目标,建立完善的放射卫生监测网络;按照“及时有效控制”原则,开展监督执法和监测工作。此外,还针对医用辐射设备、场所的检测与评价等方面跟大家进行了交流。邢路微处长介绍了全国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概况,包括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放射诊疗监督现状,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2014年放射卫生监督重点工作;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分析。最后,邢处长强调在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的背景下,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依法行政需要更加关注。通过有关案件,要反思卫生行政机关以及监督机构执法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戴金增处长发表讲话,指出目前天津市职业与放射卫生工作与全国一线城市相比,还有差距。随着职能调整,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要有新的思维,天津市放射卫生工作从2004年底开始,至今已有10年,在这10年过程中,工作思路在不断的调整:一是从过去的单纯的对放射防护监督,转向现在还要对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性能监督;二是从过去的只关注医护人员,转向还要关注患者、陪护人员;三是放射卫生工作从过去的以监督所为主,疾控部门配合,转向现在的疾控部门确定管理的措施,监督所具体执行。因此,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要运用新的理念,在工作中提升风险意识。戴处长对监督员提出要求,一是从事放射卫生工作的监督员,要认真、严肃的履行、落实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相关单位的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该处理的一定要处理,如果我们不通报、不处理,我们就永远不能提高、不能前行。二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现象、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是在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做好服务,按照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教育的要求,我们在对管理相对人严格要求的同时,还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管理相对人如何更好、更快的达到许可项目的要求。

  会议最后要求,全市各区县监督机构要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和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结合天津市放射卫生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要对全市及各区县整体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风险评控,防止问题出现。积极面对职能调整,强化内在质量,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天津市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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