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互联网违法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宣传,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医疗广告,根据2014年大连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执法人员对自管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以互联网监测到的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求,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行医问题严肃查处,对利用互联网发布“外国医师”、“非法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内容的3家单位,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开办医疗卫生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的,或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3家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近30家医院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加强对本单位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禁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督意见。 
    通过互联网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责,提高了医疗机构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认识。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跟踪医疗机构整改情况,对超过期限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通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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