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2014年民营医院专项监管工作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改,鼓励社会办医,保障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和健康发展,2014年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厅管民营医疗机构、部分州(市)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7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从年初开始,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出动执法车辆70辆次,执法人员210人次,对厅管民营医疗机构、部分州(市)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广告及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专项整治;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整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监督检查;临床技术应用专项监督检查等7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预计将持续至2014年底。

  本次对民营医疗机构全面系统的专项监督检查,年底将形成专报,目的在指导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措施。一方面,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另一方面,有效提升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的法制意识,促使民营医疗机构安全、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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