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为深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进全省各地公共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卫生监督保障服务水平,自2012年以来,河南省在全省范围积极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各地严格按照标准,夯实基础,创新和强化监管,有力推进了公共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公共卫生监督保障服务能力,公共场所监管覆盖率和卫生达标率持续提高,有力的净化、亮化、美化了城乡卫生环境。
近日,河南省卫生厅授予郑州市中原区等17个区为全省首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这17个卫生监督示范区整体卫生环境达到了“三净、四无、五统一”的标准。(“三净是指店面净、空气净、卫生用品净。四无是指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五统一是指统一公示:公示有效卫生许可证、量化评价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学检测结果;统一制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公共用品消毒制度、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卫生设施使用和维护制度、卫生检测制度、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等;统一索证:所有公共卫生用品必须有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卫生许可批件、合法的生产企业证明;统一体检: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统一档案)。
河南省卫生厅细化量化了示范区创建标准,包括组织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业务能力建设、现场检查等方面。采取自我评估、市级检查、省级验收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定,并随机抽查商场、酒店、游泳场所、美容美发等各类公共场所30个(兼顾大、中、小型)进行现场检查。其中对公共场所的整体环境卫生、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开展卫生检测并公示、量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清洗消毒设施的正常运转等主要检查指标做出硬性规定。河南省将创建工作做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下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增补符合条件的地方,对不能保持示范区标准的,取消其称号,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区域辐射效应,引领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