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下旬起,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启动了乡镇卫生院专项监督检查,涵盖医院管理组织与制度建立和落实、法律法规的执行、医疗机构的设置、对下级工作的检查指导等四个方面内容,目前已检查4个区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执业信息公示不完善、《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期校验、医疗废物暂存处防蝇防鼠措施不完善、空挂诊疗科目、使用非卫等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