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生监督机构联合教育行政部门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全区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教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预防传染病流行和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宁夏卫生监督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了2014年全区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专项检查。

  一是卫生监督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及托幼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签订卫生安全责任书;二是联合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三是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工作督导,并抽查部分学校和托幼机构。

  全区共检查学校1424所,监督覆盖率77.43%,检查托幼机构487所,监督覆盖率90.19%。多数学校、托幼机构均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落实晨检制度,能较好地落实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监测和报告等工作,定期对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幼儿活动室等场所及物品进行消毒,建立了生活饮用水管理组织制度及水污染应急预案等。但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学校专职校医及保健人员配备达不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学生晨检工作、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民办幼儿园随意增加每班幼儿数量,造成班级幼儿密度过大,给常见传染病防治带来一定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站,均为采取地下水加压至供水塔后直接输入用户管网,无投放消毒剂等中间处理环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及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隐患。(宁夏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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