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宁夏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5月4日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卫生监督协管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将卫生监督协管按照机构与制度、经费保障、设施装备、资格与管理、职责履行五个方面以分数值的形式作为评估标准,其中规定了工作指标、评分标准及评估方法,根据指标指数及工作量共计设置了1000分。既有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的评估内容,也有对协管员工作的量化指标。“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使全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员更好地做好监督协管工作有法可依,将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开展起到促进作用。(宁夏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