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法制意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四川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于4月25日至5月1日围绕宣传主题“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以广大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为重点宣传对象,采取在媒体上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送法到机构,普及防治知识到病房”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期间,在省卫计委监督处张瑞雪副处长的带领下,省总队四支队监督员对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四川省肿瘤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宣传、培训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在现场宣传活动中,卫生监督员一是与机构管理人员共同在医疗机构和职业病科室的醒目位置张贴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海报,向广大劳动者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宣传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咨询。二是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健康检查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与修订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现场培训和指导,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法规汇编》宣传册等资料。三是监督员走进医疗机构门诊和职业病患者病房,将法律法规宣传册送到职业病患者手中,关心住院职业病患者的病情,要求治疗机构规范治疗,切实地为患者服好务,并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职业病体检、诊断和鉴定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和咨询答疑。

  为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全民法制意识,省总队还编写了职业病防治专题宣传资料挂网,供广大群众阅览,以便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卫生监督员对职业病防治机构、劳动者及职业病病人普及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和防护科普知识,促进了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受到了医疗机构和广大劳动者的热烈欢迎,为全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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