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母婴保健机构监督情况通报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2013年,云南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检查了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739户,监督覆盖率100%。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医疗卫生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200份,处罚7家,罚款总额15.2305万。

  2014年,云南省将继续加大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目前全省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共1739户,其中婚前医学检查358户、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5户、施行结扎手术1149 户、终止妊娠 1556户、助产1694户;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的卫生技术人员14563人,其中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2492人,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89人、施行结扎手术 5589 人,终止妊娠手术 6784人,助产 1383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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