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4月22日,由广东省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全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卫生监督所分管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副所长和业务骨干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冯惠强处长、省卫生监督所张顺华所长出席研讨会,会议由邱建锋调研员主持。

  会议上,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根据《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和广东省卫计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对2014年度全省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重点监督和抽检工作任务、涉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及处理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全省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报送情况进行了通报及存在问题的剖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要求。会议还对《广东省足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美甲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同时要求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对照应用,广泛征求监督员和经营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内容。在会议讨论环节,参会代表踊跃发言,围绕涉水产品专项整治、农村水厂卫生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等几方面进行积极讨论,共同分享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冯惠强处长在会上对今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和涉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部署,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今年的重点监督检查做实做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涉水产品专项整治中要通过加强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整顿各种违规现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线索,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舆论宣传,增强生产经营企业卫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四是要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落实卫生监督信息填报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被监督单位建档率和日常监督覆盖率。按时做好涉水产品专项整治和重点抽检信息的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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