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强调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作风建设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4年4月21日,贵州省卫生监督局根据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把作风建设贯穿于监督执法全过程的要求,向全省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作风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遵守《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严禁“吃、拿、卡、要、报”,严禁侵占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通知》还要求全省所有卫生监督员在单位上班和外出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参加与卫生监督有关会议和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着卫生监督服。要求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标识齐全、内外清洁。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卫生监督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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