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医疗广告监管关口前移,通过媒体单位在发布环节协助进行“事前把关”,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近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从医疗广告发布环节入手,致信给全省刊播医疗广告的主流媒体,向其通报医疗广告监管要求,提请各媒体单位在刊播医疗广告前能够核实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拒绝刊播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拟发布内容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广告。此次共向60家主流媒体发放信函。
在今后工作中,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将坚持打建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从违法医疗广告的各环节入手,多角度严厉打击,使违法医疗广告无立足之地,进一步净化全省的医疗广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