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供水单位约谈会,强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国家饮用水水质监测网上报的监测数据统计,2013年度下半年全区部分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监测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供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为充分发挥饮用水监督监测网络信息报告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广西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于2014年3月26日?28日,在南宁召开了2013年下半年饮用水水质监测不合格供水单位约谈会,共有来自全区15个市、县供水单位的经理、厂长以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负责人等3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同时约谈会还邀请了广西绿城水务有限公司具有丰富制水工艺、水质检测和企业管理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作为专家参加会议。

  约谈会上,各供水单位分别对水质监测结果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汇报,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也介绍了依法履职、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情况。专家组认真听取各供水单位的工作汇报,对不合格项目产生原因的分析和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等进行重点点评,对于汇报中有遗漏、模糊或有异议的环节和内容,专家组进行了面对面的质询和提问,以便更加详细了解和掌握供水单位的基本情况。针对不同供水单位的实际情况,专家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约谈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引入约谈机制是广西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所创新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模式的一个新的举措,通过约谈会的召开,强化了供水单位饮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义务的自觉性,更加引起了供水单位对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高度重视,对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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