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情况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保障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云南省卫生监督局组织对全省58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122户水质处理器和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经营或使用单位以及188个涉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44个涉水产品进行抽检,范围涵盖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给水用管材(管件)、不锈钢水塔。

  在监督检查的188个涉水产品中,有13个涉水产品无法提供卫生许可批件,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已对其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并将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如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予以严处并曝光。

  在集中式供水单位(自来水厂)随机抽取了7个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进行了砷、镉、铬(六价)、铅、银、硒、汞共7项指标的检测,合格率为100.0%。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0日,云南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查处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违法案件32件,违法事实主要涉及违反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有关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生产或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等。

  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企业使用回收废料生产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的问题。今后,云南省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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