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卫生监督综合业务系统初始化设置专项工作汇...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天津市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及应用国家级卫生监督业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第一阶段试用系统初始化设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顺利完成,定制的内容符合各业务处室实际工作要求,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初始化设置专项工作汇报讨论会。所领导、各业务处室正副处长及信息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就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两大系统初始化设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目前经过各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已经按照各自处室相应的定制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完成了大部分的权限分配、流程定制以及文书基础元素的定制等工作,并明确了下一步推广应用过程中尚需各个业务处室完成的法条拆分、规范用语论证、监督检查表定制以及系统应用过程中的一些软件设施采购等事项。

  其次,分别针对卫生行政许可系统、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系统,从许可和处罚系统定制两个方面详细梳理并汇报了流程及文书设定、文书编号设定等内容,并提出尚需进一步讨论后方可完成定制的内容,如:许可流程审核级数、延长审核事项、相关材料定制、意见定制一级七类行政处罚文书审核级数和审核人员确定等。

  最后,结合上位法尚未做出规定的以及上位法做出规定但未明确罚则的内容,对《天津市社会办医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法条拆分情况进行了具体汇报。

  市卫生监督所戴金增所长在听取会议相关内容的汇报和讨论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全市卫生监督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应用体现执法效率、提升监督形象,已经列入市卫生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年底考核重要指标,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把关,认清工作职责,主动思考本专业在系统应用过程中需要改造提升内容、需要定制的工作,对原软件内已经拆分的法条、规范用进行要认真学习研究,紧密结合全市实际工作进行调整完善。二是,对于天津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要结合执法实际,认真研讨添加地方规范用语,各主管所长要牵头研究,在符合地方法规前提下力争做到法言法语、规范、精炼。三是,就卫生监督综合业务系统中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的内容,在充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工作实际与系统具体流程环节要求分别起草相关工作规范,并报市卫生局全市统一下发。

  下一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将按照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逐一解决前期准备阶段出现的问题,并按照《天津市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及应用国家级卫生监督业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平台升级建设及定制流程的集中测试工作,为第二阶段的区县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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