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确定2014年3月为《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宣传月,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此为契机,利用节假日、农村集日在广场、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集中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办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通过“宣传月”,在全省迅速掀起宣传《办法》的热潮,提高社会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和认识程度,为《办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监督、监测和应急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违反《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大案要案,切实消除生活饮用水安全亟待解决的隐患,真正维护百姓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