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安监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在前期针对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治理粉尘危害企业工作。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大对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治理工作将持续半年。
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宝安区、龙岗区。小、微型规模企业占95%以上,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差,存在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处于“小、散、乱”的生产状态;劳动者防护意识差,未佩戴防尘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尘用品情况普遍;此外,企业分散经营、生产隐密、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等情况,增大了监管部门的执法难度。
针对深圳市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现状,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粉尘危害防护、个人防尘用品配备三方面入手,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监督指导该两类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对于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未建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不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防尘用品,以及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查处;到2014年5月底没有达到防尘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到2014年10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