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顺利完成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2020-11-18 14: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浙江省顺利完成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为确保元旦、春节假日公共卫生安全,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假日期间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各地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公共卫生特点,一是加大对无证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整治力度,重点强化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和对生产企业现场的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对人员密集的车站、商场(含超市)、以及旅游接待、景点周边的中小型旅店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指导其做好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5927人次,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63家,宾馆、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8943家,集中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1420家。对不符合卫生法规标准要求的单位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共责令整改1465家。对严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100家,已罚款15.4万元。

  按照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加强对辖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医院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各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传染病管理卫生监督职责。

  各地在监督检查中,积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报道卫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公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监测结果,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了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的途径,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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