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于近期对各区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表明,各区县均已按照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启动并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均成立了辖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确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部门,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定了工作联络人,建立了基本工作机制,为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绝大部分区县已制发辖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区县分别在区县有线电视台,政府、卫生局或卫生监督机构网站等媒介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督查期间,督查工作组共现场抽查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药店各16个,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5个,抽查医护人员共计65人,督查中未发现各类机构重大违法执业行为。抽查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共计32个,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非法行医危害性宣传,组织对2个市场和1个工地存在的3个无证行医点进行了取缔。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全市实施方案的部署,切实开展了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医托排查和非法行医摸排取缔工作,各项主要任务基本完成。截止督查之日,各区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完成了各类机构自查自纠7003户(其中医疗机构2823户,生活美容机构1007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51户,药品零售机构3517户)。各类机构签订《无非法行医承诺保证书》7863份(其中医疗机构3344份,生活美容机构1007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51份,药品零售机构3361份)。督查各类机构4236户(其中医疗机构2086户,生活美容机构723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51户,药品零售机构1276户)。组织张贴《健康消费警示》3067户,其中生活美容机构741户,药店2326户。组织完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院前“医托”摸排。部署了社会面无证行医摸排工作,经摸排确定无证行医点423个;11月全市取缔无证行医135户次,处罚38件次,查处药店违法执业1户。
自查自纠中有22户医疗机构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并上报违法执业问题。发现的问题中既有出租承包科室、超出执业登记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也有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未经批准聘用医师异地执业行为。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60余户并予以处理。
全市有14个区县公安机关与卫生等部门建立了案件移送衔接机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公安机关共接受卫生等部门移送涉嫌非法行医案件10件,立案侦查9件,破案9件。尚未发生暴力抗法警情。
督导检查也了解到工作中的困难,如非法行医彻底取缔难,消极抗法等,发现了工作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个别区县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督查整改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有待深入落实;结合暗访情况,无证行医摸排查处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卫生部门在与公安机关共享临界非法行医犯罪人员信息工作中不够主动、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等。
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天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