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全省开展春节前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急诊就医安全,防止非法、违法行医行为的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健康的春节,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在春节前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卫监所发〔2014〕2号),决定于2014年1月15日-25日开展春节前全省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市(州)级卫生监督机构抽查本级直管的医疗机构不少于10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抽查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不少于5家。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急诊、夜诊执业情况,值班医生、护士在岗及资质等相关情况,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开展情况,传染病登记报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市(州)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本地区检查结果汇总形成材料后于2014年1月27日前电子版上报至省卫生监督所。汇总材料要求各地有检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具体数据,并附查处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告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监督举报电话,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将随机抽查部分市(州)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并将此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后予以通报。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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