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启动中医监督执法调研工作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部署,切实规范全市中医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以中医为名,欺骗群众、坑害百姓的违法活动,新年伊始,在市卫生局、市中医局的领导下,市卫生监督所全面启动了全市中医监督执法调研工作。

    1月8日至10日,市卫生监督所分3批组织东城、朝阳、海淀、丰台、昌平、大兴、通州、怀柔、平谷等相关区县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各区县卫生局中医科(医政科)科长、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科长40余人参加了研讨。市中医局、市中医协会及市卫生监督所相关领导参会并发言。各区县围绕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准入、中医执业人员资质及多点执业、中医医疗技术界定、中医医疗广告宣传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并从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实际操作等层面认真分析了问题及成因,提出了解决措施。

    会议认为,加强中医医疗市场监管,健全完善中医监督执法体系,一是要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抓紧研究、出台适应中医自身特点的发展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医疗机构;二是抓紧修订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中医医疗机构,特别是门诊部及以下机构的行政审批标准,进一步强化中医监管责任落实;三是加强中医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明确中医监管的牵头科室,发挥医政日常管理、校验等职能,形成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监督执法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对中医医疗技术的界定提供科学的评估和论证,为政府监管部门查处各类打着中医、养生等旗号开展违法活动的行为提供认定标准和查处依据。五是进一步规范宣传,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视、电台等媒体《健康大讲堂》类节目的资格审查,组织中医专家进行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百姓对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等基本常识;同时,及时向社会曝光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违法行为,采取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约见法人负责人等方式,提升执法力度,规范执业行为。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将认真梳理中医监督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形成相关调研报告报送市卫生局、市中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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