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对外公布了2013年省管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定结果。
三年来,在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下,全省各地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成效明显,在科学引导了执法力量的同时,突出重点问题,强化预警能力,全省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以哈尔滨市为例,住宿业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歌舞厅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分别达到98%、99%、93%,同时创新制订了商场量化分级评分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6%。
如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已在全省铺开,各地的住宿业、洗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歌舞厅的卫生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2013年,黑龙江省住宿业9049家,其中A级单位63家、B级单位1037家、C级单位7568家;游泳场所84家,其中A级单位21家、B级单位34家、C级单位27家;沐浴场所1922家,其中A级单位17家、B级单位264家、C级单位1569家;美容美发场所7979家,其中A级单位10家、B级单位647家、C级单位6412家;歌舞厅917家,其中A级单位3家、B级单位104家、C级单位672家。通过“量化、公示、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2013年全省共立案828起,现场指导、纠偏违规行为3000多次,维护了卫生法律法规的尊严,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2014年,黑龙江省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执法监督的高压态势,实现美容美发场所和沐浴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85%以上,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