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认真调研和充分讨论,结合全省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实际,近日,河南省卫生厅印发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医疗卫生监督五项制度的通知》(豫卫监〔2013〕63号),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实施医疗卫生监督联动执法、暗访督查、警示约谈、公示曝光、责任追究等五项工作制度,建立卫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上破解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全省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是要按照《河南省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中医、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由政府主导、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部门联动执法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建立暗访督查制度,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实地暗访和风险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建立辖区内无证诊所"黑名单",实现全省信息共享,加强督导检查。三是要建立警示约谈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召开警示约谈会议,约谈对象包括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被约谈对象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期满,进行核查,跟踪问效。四是建立公示曝光制度,公示监督信息,曝光违法行为,树立正面典型,畅通举报途径,形成全民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示范和榜样作用,树立卫生监督队伍良好形象。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责任人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于措施不力、工作敷衍、问题突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主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甚至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