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卫生监督综合检查和执法稽查工作完成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全面了解河南省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稽查、信息报告等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河南省卫生厅于2013年12月16-29日组织开展了全省卫生监督工作综合检查和执法稽查。

  河南省卫生厅从省卫生监督局和各省辖市抽调110名监督员,成立18个检查组,采取集中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反馈的方式,对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评分、排序,共检查卫生行政部门52个、卫生监督机构52个、医疗机构86家(其中,民营医疗机构34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2个。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2013年“卫监行动”、“亮剑行动——四季严打”、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及具体落实情况,卫生监督机构依法监督、查处案件情况,对无证行医的暗访、查处和新闻媒体宣传报导情况。二是执法文书的书写、监督人员着装、“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情况、消毒产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采供、使用情况、重点科室消毒隔离情况、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处理情况、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情况。四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疫情控制、菌毒种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地市无证行医打击力度不够,未开展暗访工作,无证行医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重症医学科、健康体检等诊疗活动,未经许可开展三类诊疗技术;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和个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登记及报告不及时,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院感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四是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无《放射工作人员证》,未建立健康监护档案,防护用品配备不全;五是个别监督机构在信息上报工作中存在迟报、漏报现象。

  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同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河南省卫生厅将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实施医疗卫生监督五项制度的通知》(豫卫监〔2013〕63号)要求,对问题突出、排名靠后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进行全省通报,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警示约谈。同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失职、渎职甚至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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