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四川省于2013年7月-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全省共检查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504家,二次供水单位1535家,有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2474家,有自建设施供水的农村寄宿制学校1311家。重点检查了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水厂水质消毒情况、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情况、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卫生管理情况。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厂消毒不合格30家,占5.95%,其中无消毒设施的水厂11家,消毒设施运转不正常(包括消毒设施未投入使用)的水厂19家。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卫生防护不合格的农村寄宿制学校147所,占11.21%。未按要求清洗消毒储水设备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166家,占10.8%。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检查中不符合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求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检查情况分别通报了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突出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向政府递交了报告,争取齐抓共管,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四川省各级监督机构对照国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陆续进行了供水单位信息的采集、更新、核对,完善了卫生监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