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3〕2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3〕37号)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卫生及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卫监督〔2013〕46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全市39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重庆市卫生局的安排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与消毒餐饮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医疗废物与消毒餐饮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0328余人次,对辖区12476家医疗机构、40家CDC、25家采供血机构、106家消毒餐饮具生产单位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并对重庆市6家集中处置单位设施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方面:监督检查三级医院25家、二级医院132家、一级医院840家、其他医疗机构1147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2家、CDC40家、采供血机构25家;查处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不符合要求的单位108家,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108家,共计罚款16.56万元;调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6家。
在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置方面:按照生活垃圾进行处置的有2211家,占检查医疗机构总数的17.7%;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理的有2262家,占18.1%;卖给回收个人的有1819家,占14.6%;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的有5488家,占44%。
在消毒餐饮具专项监督方面:目前重庆市共有消毒餐饮具生产单位106家,监督检查了106家,监督覆盖率100%;检查合格78家,不合格28家,合格率为73.6%;抽检消毒餐饮具产品1038件(套),合格数951件(套),合格率为91.62%;全市消毒餐饮具专项监督出具整改监督意见31份,立案处罚22家,罚款4.48万元,被立案查处的消毒餐饮具单位情况均由辖区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同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3年11月25日,通过重庆卫生监督外网,向社会通报全市消毒餐饮具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合格与不合格单位名单。
下一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与消毒餐饮具监督、加强业务指导,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就餐安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