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变更,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结合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局开展的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蓝盾行动考核工作,对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抽检,并发放调查表,对企业规模、清洗能力、检验能力、监管部门抽检情况及卫生监督直管责任科室进行调查。
辽宁省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28家,其中日清洗能力10,000套以上大型餐消单位21家。各级卫生监督所(局)对餐消单位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4.8%。餐消单位中有批次自检能力的21家,委托检验的27个,未做批次检验的80家。经查,辽宁省个别餐消单位仍存在以下问题:企业没有规范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卫生设施、功能间设置、消毒设备等布局不合理;消毒餐具包装标示内容不规范;消毒设施、消毒剂、洗涤用品、包装材料未索证;餐饮具消毒处理区和已消物品存放区缺少相应的防护隔离设施;个别餐具集中消毒单位不具备独立检测能力,无法做到检验合格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