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2013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工...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各区县监督所(局)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了日常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共检查全市三级医疗机构22家、二级医疗机构133家、镇以上医院1120家、个体诊所3272家。对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的21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全市共计罚款约29万余元。

  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全市各区县三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重视传染病防控疫情工作,按国家有关疫情管理的规定制定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指定了部门和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记录及疫情网络直报,在进行医疗行为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移交给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检查也发现部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存在疫情登记记录不完整,有迟报、漏报现象。医疗行为过程中消毒隔离制度不健全、消毒记录不完整,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设施、处置方法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下一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加强乡镇医疗机构的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乡镇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同时,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降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率。(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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