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2013年违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3年7月,重庆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与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卫监督?2013?46号),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力度。按照文件要求,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于2013年12月1日前按时上报了工作总结及《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渝卫监督〔2013〕46号文件要求,认真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检查,对不合格医疗广告进行了严厉查处。市卫生监督局也将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纳入2013年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有16个区县上报了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情况,23个区县为零报告。全市共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件60个,涉及医疗机构60家。在查处的60家医疗机构中,停业整顿(停业60天)4家,警告27家,责令改正16家,对13家医疗机构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执业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暂行规定》分别给予3-5分的扣分。

  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对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各有关部门联动不够协调,仍存在管理的死角和薄弱环节;二是部分医疗机构法制观念淡薄,依法执业的意识不强;三是部分媒体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在未按规定审核《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广告,给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留下可乘之机;四是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力度不一致,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不够,未能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在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的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有效遏制违法和虚假医疗广告的发布。(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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