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合督查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了解掌握全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的统一部署,2013年11月26-29日,由自治区卫生厅、公安厅、人口计生委和食药局组成三个督导组,分别在卫生厅黄占华厅长,田丰年、杨淑丽、黄涌副厅长带领下,深入全区基层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宁夏卫生监督所赵生银所长、张泽勤副所长等6人参加了督查工作。

  针对各地专项行动组织领导、部门间联席会议等机制建立、非法行医案件查办情况等内容,督查组与市、县(区)卫生、公安、人口与计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召开了座谈讨论会,听取了市、县(区)卫生局工作汇报,查阅了市、县(区)卫生监督所执法文书,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后,每个市选定两个县(区),每个县(区)现场抽查了市、县级综合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店和计生服务站依法执业情况。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46家、药店10家、计生服务机构10家。

  经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以及公安、食药、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迅速行动,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查处了一大批非法行医案件,“打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此次督查发现,部分地区“打非”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对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还不够,非法行医现象在一些区域仍然存在。针对存在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地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定工作信心,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等无证行医重点活动区域,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增强打击效果。对目前屡打不绝的流动非法行医者,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发现能力,通过群众举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的“黑窝点”,依托各方执法力量,提高查处力度,推进宁夏自治区“打非”工作深入开展,依法保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宁夏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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