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2013年9至11月,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执法车辆1375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934人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1258人次。对全省65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100%;抽检消毒餐饮具3501套,合格3203套,合格率91.5%。下达监督意见书869份;限期整改单位297家;立案处罚单位76家,罚款13.26万元。向工商部门通报无工商营业执照单位189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单位254家,在媒体公告单位110家。

  按2013年11月22日河北省卫生厅出台的《河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的企业必须并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办法》于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要求《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餐饮具消毒服务活动的企业,自施行之日起30日内补办备案。截至11月30日,全省652家正在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单位已实施备案278家,备案率达到42.6%。(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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