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198号)的要求,四川省精心组织,按时、超额完成重点监督抽检任务。全省共监督抽检抗(抑)菌制剂116个,涉及生产单位12家,经营单位51家,抽检产品涉及全国86家生产企业,其中57个产品得到生产单位确认。
此次抽检发现,87个抗(抑)菌制剂样品标签、说明书基本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合格率为75%;12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均能提供相关产品合格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合格率为100%;经营单位索证意识相对较差,部分经营单位未认真履行索证义务,现场不能出示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生产企业有效卫生许可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四川省各地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对相对人下达了限期整改的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