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执法监督管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湖南省株洲市卫生监督执法处集中全市监督力量从10月21日到10月25日对芦淞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以深入开展创建公共场所示范片区与示范店为契机,重点对三个方面进行了执法检查。一是亮证经营、卫生信誉度公示情况;二是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储存及卫生检测开展情况;三是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标语是否于醒目处张贴,各项禁烟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通过今年的创卫复审,芦淞区各类公共场所均做到了“两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卫生信誉度、禁烟标识公示,但也发现存在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未设置专用的消毒间或消毒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未设置专用布草间或挪作他用;三是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全。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进行了技术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违法事实较严重的公共场所,将予以立案查处。

  今后,株洲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公共场所违法经营行为的同时,严把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培训、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等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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