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文件精神,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的通知》要求,2013年10月14日至22日,娄底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市本级及五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此次专项稽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包括卫生监督人员制着装管理情况)、“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开展情况、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工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投诉举报的查处情况、内部稽查开展情况以及卫生监督宣传与信息报告工作。
2013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三好一满意”活动贯穿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努力做到了“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一是切实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服务水平,做到了“服务好”。各卫生监督机构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严把卫生许可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并在当地有关网站或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依据、条件、程序,申请卫生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卫生监督机构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各单位均推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同时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正当权益,均按要求告知了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等。各卫生监督机构做到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能耐心地纠正卫生违法行为,细致地指导管理相对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改进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做到了“质量好”。各单位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程序,坚持依法审批、依法监管,卫生监督行政许可档案及时保存,许可档案资料完整、规范,许可行为科学、严谨,做到了严格按规定审批。现场抽查的许可文书使用正确、项目填写规范、许可资料齐全,且在法定期限缩短了许可期限。各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所辖职责范围对辖区内的被监督单位依法监管,卫生监督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了规定要求。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作风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做到了“医德好”,执法行为规范。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均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员均按要求着装,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风纪风貌良好。全市卫生监督系统不断加强卫生监督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开展了卫生监督职业道德及纪律法制培训,完善和落实卫生监督员“十不准”等行为管理规范,展示了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市未出现卫生监督员被投诉举报的现象。通过随机抽查管理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150份,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满意率达到95%。(湖南省娄底市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