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22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召开了2013年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会。西城、朝阳、海淀、丰台、昌平、房山、怀柔等七个试点区的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主管所长、科长;各试点区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主管主任、学校卫生科长参加了会议。市卫生局法制监督处处长李德娟和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本进出席了会议。
会上,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就2013年全市中小学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全面阐述,对试点发现的问题做了综合分析,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做了具体反馈,并结合近期食品职能划转后学校卫生监督现状等客观现实,提出了下一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设想;北京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数据分析的同志就教学环境、生活环境、生活用水等方面的监测数据做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的西城、朝阳、海淀、丰台、昌平、房山、怀柔等七个试点区分别对本辖区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进行了广泛交流。
围绕与会人员提出的学校卫生法律依据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北京市疾控中心学校卫生所段佳丽所长指出,从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和疾控局均有专门处室分管学校卫生工作的情况来看,学校卫生工作一定会进一步加强,可考虑借鉴其他省市出台地方性管理办法的方法以弥补立法不足等问题。
针对目前的学校卫生工作,王本进副所长指出,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不仅关系到儿童青少年自身的健康问题,关系到人才素质的培养,还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学校卫生工作不容忽视。如何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监测部门的监管职能和服务作用,如何加强部门间联合、沟通和配合等问题,都需要开拓进取不断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
李德娟处长在会上强调,学校卫生工作要加强卫生系统内部配合,以及卫生与教委等相关部门的系统外配合,要注重监督员队伍的培养和锻炼,将两年试点工作产出的成果进行深度分析和综合运用,要在专业方面对国家层面有更多的帮助和贡献。李德娟处长提出,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科室设置时要和区县充分交换意见,起到示范效应,为北京市学校卫生工作的深入展开奠定基础。